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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一件事”的条件是什么?
答:缴存人发生购买自住住房消费的,可以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一件事”办理时限是什么?
答:自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时间起2年内可以不限次数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
3、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一件事”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4、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一件事”需要哪些材料?
答:职工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表(由公积金窗口核录后提供);
(2)身份证
(3)申请人与缴存人的关系证明(缴存人发生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提取父母、子女、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其中,婚姻关系在广西内登记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婚姻查询平台查询出具;平台查询不到或在广西外登记的,由本人提供结婚证。)
(4)付款凭证(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拆迁安置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5)购房合同(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提取时提供。购买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须经过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6)不动产权证(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7)准购证明文件(购买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提取时提供)
(8)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9)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10)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11)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购买拍卖自住住房提取时提供)
5、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一件事”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1、柜台申请; 2、通过手机“智桂通”APP或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贵港)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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