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政策的目的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7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贵港市人才引进工作,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结合贵港实际,现对我市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进行提高。
二、主要内容解读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根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办发〔2022〕14号)认定的F类及以上人才(划分为A、B、C、D、E、F(F1、F2、F3)六个层次、八个类别)。
问:引进人才是单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目前配偶没有缴存公积金,请问最高可以申请多少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目前我中心单方缴存最高可贷额度为35万元,二孩家庭首套房可贷最高额度为45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首套房可贷最高额度为55万元。在此基础上,F类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同条件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分别为:42万元、54万元和66万元;E类及以上人才上浮50%,即分别为:52.5万元、67.5万元和82.5万元。如为因购建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则不能享受多孩家庭政策。
问:引进人才已婚,夫妻双方都交有公积金,请问最高能申请多少贷款额度?
答:目前我中心双方缴存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二孩家庭首套房可贷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首套房可贷最高额度为60万元。在此基础上,F类人才最高贷款额度按我市同条件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分别为:48万元、60万元和72万元;E类及以上人才上浮50%,即分别为:60万元、75万元和90万元。如为因购建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则不能享受多孩家庭政策。
例:职工李某为D类人才,男,今年35岁,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加个人部分)为10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0000元,其配偶今年30岁,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加个人部分)为500元,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元,家庭有两个小孩,按照目前中心的贷款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月缴存额*12*距法定离退休年龄+住房公积金余额*3),假设该职工在无其他家庭负债情况下,李某可贷额度为:1000*12*25+30000*3=390000元,其配偶可贷额度为:500*12*25+10000*3=180000元,合并计算为570000元,根据我中心贷款政策,双方缴存二孩家庭首套房最高可贷只能为500000元,即:李某家庭户最高可贷额度为500000元,按照管理中心引进人才政策,E类及以上人才上浮50%,即:500000*1.5=750000元。
问:引进人才已婚,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以配偶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享受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不可以。引进人才本人必须作为主借款人申请才享受引进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
问:引进人才需要带什么材料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抵押人等携带引进人才认定材料(由中共贵港市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及其他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至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窗口或管理部贷款业务窗口办理。
解读人: 李 燕
联系电话:0775-4558044
解读机关: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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