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7号)和《中共贵港市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分类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贵办发〔2022〕14号)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安居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贵港实际,我们拟定了《关于提高我市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至3月13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寄至: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北延段43号(邮政编码:5371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邮箱:gjjglzx@163.com。
附件:1.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我市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我市引进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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